为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机构人员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指标共728名,其中直属医院567名,卫生院161名;卫技类700名,非卫技类 28名。
卫技类职位(见附件1)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1.5(招聘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职位按不足1:1.3)、非卫技类职位(见附件2)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学三个专业毕业生,系紧缺专业人才。如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可按萧委办﹝2006﹞33号文件规定,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1. 萧山生源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 萧山户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
3.萧山生源,萧山户籍的全日制普通中专护理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2届除外)的考生,可报考卫生院护理岗位;
4. 报考面向全市、全省、全国岗位的非萧山户籍考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均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1、2012届除外);
5. 同类性质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2. 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直属医院护理岗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上的,须有5年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工作经历(2007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4. 报考直属医院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6. 医学类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近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于招考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五、招聘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以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
1. 笔试。分别为:(1)临床医学专业类;(2)预防医学专业类;(3)医学影像专业类;(4)护理专业类;(5)医学检验专业类;(6)西药学专业类;(7)中医药专业类;(8)综合类。
2.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
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笔试成绩,根据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进行。(1)招聘指标在2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2)3-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3)11-25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少于20人);(4)26人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少于38人)。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在确定面试人员时,遇到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数字有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方式确定面试人数。
3. 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如笔试成绩也并列时,则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最高分者进行一轮递补。体检结束后,区卫生局公布具体的用人单位和岗位,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并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考察后不宜录用或放弃、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确认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卫生信息网、萧山人事编制网、萧山人才网、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生局会同区监察、人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半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到岗位的,作自行放弃。公示录用环节出现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 报名事项
报考者请于2012年3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浙江电大萧山学院图书馆(萧山区南环路1398号,育才路南端)现场报名。为避免现场人多拥挤,可事先到“萧山卫生信息网”上下载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如实填写,也可现场填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40元,并出具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 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2. 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身份证、学历证书;
3. 其他报考人员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包括执业注册证书)和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准考证于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卫生局1号楼1楼领取。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621915、82621416,举报受理电话:82626196,网络查询:萧山卫生信息网、萧山人事编制网、萧山人才网、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人事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