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斗门区实际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对象及薪酬待遇
区文化产业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区堤围管理中心工作人员6名。
区文化产业办公室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区堤围管理中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以上职位工作人员为财政全额核拨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20日后出生)。
(四)区文化产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六)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须经单位同意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6日~9月20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
报名地点为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人员管理股(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行政办公楼302室,下同)。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5)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必须由镇、街道办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6)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4.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携个人身份证于2011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时)到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人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每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该职位不开考,实际开考招录人数按符合条件实际报名人数的1/3确定。
(二)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实际符合开考条件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1)笔试时间: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斗门区广播电视大学(斗门区井岸镇环山中路30号)。
笔试评卷完成后,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地点在斗门区广播电视大学,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负责,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斗门区人力资源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人事调动及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影响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5552646,联系人:梁海明;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552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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