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管理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的事业单位,为提高中山市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管理中心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该人员定编在中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内,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户籍在政策允许下办理迁入,住房需自购解决。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需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学等相关专业,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岗位工作。
二、报考条件(具体见附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岗位要求资格条件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相关工作年限
|
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管理岗位
|
1
|
本科或以上
|
城市规划
|
不限
|
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管理岗位
|
1
|
本科或以上
|
建筑学
|
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