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公布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师等37个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5343号)、《国家职业大典》的精神,开展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所及工种新设评审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安排:
(一)提交申请时间:2015年1月12日—2月12日,审批表请到http://www.gdhrss.gov.cn/sofpro/otherproject/sitesearch/advsearch.jsp下载;
(二)现场评估时间:2015年3月2日—3月6日。
二、评审方法
(一)由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从专家库中抽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向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新增鉴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申报资料等进行初步评审。
(二)专家组按《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表》相关要求评估及按设备标准现场查核。
三、评审标准
按照《国家职业大典》、《关于公布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师等37个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5343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指引执行。
四、评审程序
新增鉴定工种经我市评审通过后报省厅,由省厅最后审批。
五、工作安排
(一)专家组相关工作由组长安排,联络员负责资料收集和签名确认,并于3月10日将资料上交培训教育科。
(二)在申报过程中若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联系。
联系人:吴慧相,电话:88221132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