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政协委员厉以宁在会议上表示,现在教育资源非均衡配置是城乡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社会阶层固定化,形成职业世袭化。农村青年人受教育程度差,又缺少专门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农民的孩子外出当农民工,他的孙子也只好当农民工。”(《中国新闻网》3月11日)
目前我国无论是职业世袭化,还是阶层固定化,背后的根本原因都是公权私用,利用权力和社会关系来编织个人关系网,并为自己服务。
职业世袭化,社会阶层固定化,使家庭背景不同的孩子产生两极分化:形成“穷二代”、“富二代”、“垄二代”与“官二代”……这种世袭,不仅会导致“拼爹”、“读书无用论”流行,更会伴随着职业世袭,产生出更多权力世袭、更多的腐败和滥用公权,最后的结果是积聚社会矛盾,破坏社会和谐,影响社会发展。从理论上说,破除职业世袭化的办法很简单,就是限制权力滥用。
依赖政治体制改革、建立起公权公用的自觉来消除职业世袭化,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制定严格的“反就业歧视法”,则是比较有效的捷径。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宪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立法层次低、修改变化多、地区差别大、规定过于笼统,使得在实践中很难得到实施,遭遇就业歧视之后的维权,基本上没有出路。
反就业歧视,需要观念的改变,需要基于劳动监察上的行政救济,但观念的改变和行政救济都需要现实法制的推动。近年来,我国关于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的呼声一直很高,2009年由24位学者组成的“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就将《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提交至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于民意,调查显示,近六年来,就业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最关注的“两会”话题之一。可见,出台《反就业歧视法》,已经万事俱备,只差决心了。
我们希望,《反就业歧视法》能够借此东风,尽快出台,终结职业世袭化,畅通社会流动,增添社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