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力量,石岐区办事处决定招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雇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好,拥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2010年11月30日),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四)中山市石岐区户籍;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至17日(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石岐区康华路18号310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携带资料:报名表(见附件,须双面打印);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0年11月24—2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地点:石岐区康华路18号310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时间2010年11月28日(周日)15:00——17:00。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石岐区办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总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石岐区办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社区雇员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3328025,23328026。
附件:
石岐区2010年公开招聘社区雇员报名登记表
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