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工贸技工学校作为设省、市职业技能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秉持“关爱学生”,培养学生“吃苦耐劳、不畏艰险、严谨求实的作风”的精神,做到使学生“受到的是军人般的教育,学到的是过硬的技能”。
“尚德、精工”是学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独立办学的风格,实行特色管理、实施特色教学”是学校的治校方略;学校适应新时期的发展模式是“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为依托,大力开展订单招生、定向培养”,实行校企联合办学。
因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面向全国诚聘若干有志于职业教育的各类人才。
一、招聘岗位(专业)
语文、数学、政治、体育、英语、机电一体化、维修电工、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车工、钳工、软件技术(开发)、艺术表演(音乐、舞蹈)、电子商务、工商管理、会计等专业教师及各科室管理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各科教师(满足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高级职称人员,有多年管理岗位的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学风端正,有较强团队组织与协调能力,年龄55周岁以下。
(2)国家、省级重点职业技术类学校的专业带头人(专业不限),优先考虑。
(3)中级职称以上人员,40周岁以下,有多年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的工作经历。实践动手能力强者,优先考虑。
(4)硕士学位,35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的工作经历。实践动手能力强者,优先考虑。
(5)本科、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的工作经历。实践动手能力强,优先考虑。
(6)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学风端正。技能突出者,优先考虑。
(7)实验实习指导教师须专科(含)以上学历,有在学校的校办工厂或其它企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的工作经历1年以上,实践动手能力强,优 先考虑。
(二)管理岗位
学校办公室、招生与就业科、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管理岗位:中级职称,在相应岗位上两年以上管理经验。
以上岗位中的教师,经试用、转正后,一年内表现优秀的(经考核),按照中山市有关人才引进规定,可办理档案、户口等调入手续。应届毕业生,按照市规定办理入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应聘材料
1、请下载表格,并用签字笔填写《中山市工贸技工学校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证书复印件,以及能证明能力的所有材料。
3、请将上述表格、材料用“特快专递”寄来。(以邮戳为准)
4、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3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市工贸技工学校办公室 万教师 86518133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园工业大道与宏景一路交界处 邮编:528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