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一年一度的失业人员年检登记已经开始,由于今年我市将就业、失业等证件四证合一,持有《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须于明年3月31日前换取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
年检换证的对象为领取《就业登记证》的我市城镇失业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以及领取《就业登记证》后未实现就业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符合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在明年3月31日前,持本人《就业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年检手续,劳动保障所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情况核实后,将分别在“跟踪服务卡”和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换发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调离我市及死亡人员,我市将注销其失业登记。
据介绍,今年我市将就业登记证、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登记证、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四合一”,失业人员凭一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就能享受就业优惠帮扶政策,领取失业金。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年检的失业人员,将暂不纳入失业人员统计,无法享受就业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