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雇员
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
本次雇员招聘设外勤岗位4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下表:
岗位职责:协助做好治安巡逻、卡口值守、交通管理、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案(事)件和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监管场所内收押、巡视、警戒和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参加抢险救灾、驾驶车辆以及从事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需参加24小时值班备勤。
招聘条件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及持有驾驶证E,表现优秀且考核达标优先录取。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考生报名
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9日(以邮件发送时间截止)
6、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
1、报考人员需将以上报名资料(表格电子版和证件复印件照片)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sshjkfqgafj@126.com),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按“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如:“外勤岗位-张三”。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0-23185757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网络报名初审通过后,将由工作人员通知应聘者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未通过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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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雇员招聘审批表》
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自行打印招聘审批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2、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及面试。
(二)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用书,内容主要为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进行培训;
2、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
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工作人员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二)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中人社发〔2013〕289号)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我分局承担。体检对象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三)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状况、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
(六)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员,由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两个月)。
凡是被聘用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培训不合格的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如入职前未持有摩托车驾驶证,须自入职之日起半年内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工资待遇
(四)单位免费提供业务培训,免费提供住宿,免费配发工作服装,享受在单位就餐费用减免优惠。
疫情防控要求
(五)如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