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资双方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
也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02
性骚扰非小事 单位应当处置
民法典: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03
任意侵犯员工隐私要不得
用人单位管理要讲“武德”
民法典: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①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③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④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这对保护劳动者个人信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