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18〕120号),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就业驿站,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创造更多就近就地就业岗位,我局征集了一批中山市就业驿站(详见附表),现向社会发布。
根据《关于明确中山市就业驿站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19〕57号)文件精神,就业驿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近就地就业岗位,为吸纳就业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和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
2020年中山市就业驿站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