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考生:
现将《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52号)《转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20]41号)《关于做好2020年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收尾考试安排的通知》(粤技服[2020]89号)等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按时、按质认真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收尾有关工作。
附件:1.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2.转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2020年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收尾考试安排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