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发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6〕150号)及《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2017年版)》(中人社发〔2017〕70号)有关规定,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凯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家医疗机构等2家医疗机构申请因变更名称,、地址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经综合评估符合医保定点条件。
附件: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医疗机构变更情况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医疗机构变更情况
名称 |
变更前机构名称 |
变更后机构名称 |
变更前地址 |
变更后地址 |
综合评估结果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凯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凯茵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凯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中山火炬开发区凯茵新城雅豪坊(A04区)C区C15卡二楼一号商铺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凯茵新城A03区综合配套服务中心二楼 |
符合医保定点条件 |
小榄镇盛丰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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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盛丰悦胜一路北6-10号 |
中山市小榄镇盛丰社区悦胜一路16号 |
符合医保定点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