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1、当年新引进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在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与所在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仅限卫生线未入编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中山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满3个月及以上。
二、生活补贴申请需交材料:
1、《火炬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个人)一式两份
2、《火炬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拨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3、《应届生补贴告知书》一式两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两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6、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7、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8、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3个月或以上)
9、申请人在中山市工商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
10、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企业只需一份)
注:1.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提交
3.以后再次申请领取补贴仅需提交第2项和第8项
4.资料表格下载请登陆网站:大学生人事在线http://www.wtjob.cn
三、资料受理单位:中山市万土人才市场
四、 办公地址:中山港大道70号1栋一楼业务办事厅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周六(上午8:30-12:00 下午2:00-3:30)
六、咨询电话:0760-88295557/8829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