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就业创业有关补贴标准的通知》(中人社发〔2015〕283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5〕109号)精神,加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分局现将2018年3月我区符合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1日,共3天(工作日)
3、受理单位: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人社分局)。
地址:开发区康乐大道康泰路2号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电话:8531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