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各人社分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将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给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在校就业创业引领工作
切实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能力提升和创业引领工作。各人社分局应落实开展高校校内创业大讲堂活动,各高校协助高校毕业生办理离校前困难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申领工作。
二、充分运用各项就业创业服务手段
各人社分局应适时举办高校毕业生公益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五个一”实名制跟踪专项服务(一次访问、一次职业指导、一次岗位推荐、一次就业见习或一次职业培训),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见习对接工作。充分利用就业创业服务进小区等创新性精准服务手段,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