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小榄镇政府,市有关单位:
《中山市调整实施紧缺适用技能人才晋升补贴政策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财政局
2017年4月6日
中山市调整实施紧缺适用技能人才晋升补贴政策试点方案
为建立明确的政策导向体系,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紧缺适用技能人才培养,结合《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教职成〔2016〕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府办〔2015〕66号)和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市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十五届人代会精神,按照省“十三五规划”要求中山建设世界级装备制造业基地的定位,以紧缺适用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突出资金使用“紧缺优先、先到先得”原则,引导社会各界加快培养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发展智能制造和先进装备制造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支撑。
二、试点镇区
火炬开发区、小榄镇。
三、主要措施
(一)动态调整相关补贴工种目录。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2016--2017年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结合镇区产业发展特色,定期公布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并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予以动态调整,发挥目录的“指挥棒”、“方向标”作用。
(二)提高企业在职培训补贴标准。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试点镇区企业组织或支持在职员工进行技能晋升培训,获得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见附件)范围内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获证人员高级工每人10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人1500元的标准补给企业,不设获证人数最低限制。相关操作流程按《印发企业在职培训补贴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奖励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人社发〔2016〕270号)执行。
(三)提高技能竞赛补贴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试点镇区举办的省级或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其竞赛工种属于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范围内的,以实际参赛人数计算,经核准后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承办单位技能竞赛补贴。
(四)降低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人数下限。引导企业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开展技能人才多元评价。经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审核同意开展企业技能人才多元评价的试点镇区企业或行业协会,评价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达10人以上(行业协会须评价高级工20人以上),评价工种属于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范围内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贴;经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可按有关政策享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五)优先发放相关培训补贴。劳动者获得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范围内的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在补贴指标申请、资金分配方面予以倾斜,优先受理、审核、公示、发放;不在目录范围内的,实行排队轮候、先到先得,补贴资金发完即止,不再补充。
(六)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培训制度。推广校企合作培训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增加技能人才有效供给。综合运用各项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合理使用技能人才,提高和落实技能人才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试点镇区要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镇区试点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监督检查、总结评估,条件成熟后向其他镇区推广。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调整实施技能晋升补贴政策试点,是加快培养紧缺适用技能人才、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的有益探索,是配合火炬开发区、小榄镇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和我市建设世界级装备制造业基地的重要举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试点镇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引导企业、培训机构、劳动者自动、自觉、自发参与紧缺适用技能人才培养。
附件:中山市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2017版)
中山市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
(2017版)
序号 |
纳入试点范围的补贴工种目录 |
相应国家职业资格名称 |
1 |
焊工(准入类) |
焊工(准入类) |
2 |
机修钳工 |
机修钳工 |
3 |
电工、维修电工 |
电工 |
4 |
仪器仪表维修工 |
仪器仪表维修工 |
5 |
电梯安装维修工 |
电梯安装维修工 |
6 |
制冷设备维修工 |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
7 |
机床装调维修工、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
机床装调维修工 |
8 |
装配钳工 |
装配钳工 |
9 |
模具工 |
模具工 |
10 |
工具钳工 |
工具钳工 |
11 |
车工、数控车工 |
车工 |
12 |
铣工、数控铣工 |
铣工 |
13 |
磨工 |
磨工 |
14 |
镗工、数控镗工 |
镗工 |
15 |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 |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
16 |
燃气具安装维修工 |
燃气具安装维修工 |
17 |
汽车维修电工 |
汽车维修工 |
18 |
智能楼宇管理员 |
智能楼宇管理员 |
19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20 |
电子商务师 |
电子商务师 |
注:职业资格名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终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