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档案关系未调入我市,但已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聘约(协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统一考试入学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初次认定条件的,由个人申请,经单位考核小组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报市职改部门审批后,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 认定对象及级别
(一)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
(二)《中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历鉴定)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返还);
(四)硕士研究生晋升中级资格对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原件)、反映业绩情况的成果业绩材料及证书、证明材料;
(五)《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一份;
(六)免冠小一寸近期相片一张(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七)聘用人员需提交一年以上的聘约或社保证明原件。
三、受理材料时间、地点
受理材料时间每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7月20日至7月30日
各协会受理专业范围一览表
协会名称 |
申报地点 |
联系电话 |
受理范围 |
建筑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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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30289 |
1、勘察设计类:城乡规划、建筑学、建筑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城市燃气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地质勘察、建筑工程测量、水利水电设计、建筑(防护、防化)设计;2、建筑施工类:建筑施工、建筑装饰施工、建筑机械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建筑给水排水施工、建筑电气安装、暖通与空调设备安装、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风景园林施工、水利水电施工、建筑(防护、防化)施工;3、建筑管理类: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检测、建筑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管理;4、建筑建材类:建筑材料、水泥制品、建筑陶瓷。 |
机械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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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17260 |
适用于机械、电子、电气(器)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新工艺推广与应用、生产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产品质量保证监督认证、标准化及科技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
化工学会 |
|
85751079 |
适用于化工、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
食品学会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中心大楼三楼 |
88860138 |
1、轻工类:食品、粮食、制糖、制浆造纸、日用化工、玻璃、陶瓷、皮革、包装、印刷技术、五金、家电、轻工机械及电气、轻工业热电装备、制冷、仪表等 研究、设计、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要人员;2、纺织类:纺织专业(含纺织、染整、化纤、丝绸、服装、纺织机械、纺织器材、纺织空调等)从事科学研究、产品开发设计、纺织工程设计、纺织工艺设计、生产管理、设备管理、产品质量保证监督认证、技术推广、标准化及科技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
测绘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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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09396 |
适用于测绘、国土专业。即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含矿山测量、水利测量等)地开测量、海洋测绘、地籍测绘、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数字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从事科学研究、技术设计、技术生产,及测绘仪器设备维修、质量检查监督、技术管理、技术开发、科技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
教育局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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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89733 |
适用于普教系列等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 |
水利学会 |
|
88916663 |
水利技术管理、水电技术管理、水工建筑、水建筑物观测、水工施工、水利工和程给排水、水利机电技术、水力机械、水利电气技术、水利水电遥测通讯、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水工结构、水文与水资源、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征地移民、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爆破、水利水电岩土工程。 |
档案学会 |
兴中道1号 |
88328069 |
适用于我省各类档案馆和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专职从事档案研究、开发、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档案专业人员。 |
技工院校教研会 |
东区兴文路72号市技师学院 |
23320512 |
适用于我省技工学校、技工职业培训中心和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从事理论教学和教研工作的、申报评审讲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
人力资源协会 |
|
88304060 |
受理其它专业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楼634室 |
88319492 |
受理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业务 |
四、收费标准:
收费名称 |
收费金额 |
收费依据 |
初级考核认定费 |
280元 |
粤价函[2006]6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