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区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区决定面向全市选调一批普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普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范围
(一)普通公务员2名。选拔范围为:全市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
(二)事业单位普通工作人员3名。选拔范围为:全市具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普通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
二、选调条件
(一)普通公务员职位: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
2、副科级干部及以下公务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要求: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6、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事业单位普通工作人员职位: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
2、全市具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普通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要求: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
6、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1、试用期未满或未进行登记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8日,共3天。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中山市东区公开选调普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普通工作人员报名表》(须附照片);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3、如在报刊杂志公开发表文字作品的,请一并提交文字作品的扫描件及电子版(需注明出处)。
以上材料请发送到东区公开选调普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普通工作人员的工作邮箱(zsdqgxb@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与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88321378,88386952。
地 址:中山市中山五路63号东区办事处5楼504室。
邮政编码:528400。
(五)发放准考证
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选调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由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提前通知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参加考试。
四、选调步骤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进入范围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复审材料。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相关获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选调职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二)组织考察
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经东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拟选调人选的原单位和中山市东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zsdongqu.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选调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关系调动手续。
选调人选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区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文件执行。
七、有关事项
(一)公开选调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公告由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东区纪工委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并受理对东区相关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监督电话:0760- 88160966。
附件:中山市东区公开选调普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普通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