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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省贵阳市公开招考研究生公告

时间:2012-03-20  来源:转载  点击:357
关键字: 事业单位,招考,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加大培养选拔青年英才工作力度,着力改善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大力推进干部队伍知识化、年轻化建设进程,为“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加快建生态文明市”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贵阳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取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及职位

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考科级领导干部100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84名。

招考职位分A、B两类。A类为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B类为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具体职位详见《贵阳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获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定的海外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

4.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录取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12年4月5日9:00至4月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gzpta.gov.cn)进入“贵阳市公开招考科级领导干部”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阳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录取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贵阳市招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研办)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有关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提交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9日17: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研办的组织下统一在网上进行,由市级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各初审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日 内审核完毕。初审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完善、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完善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及时按照初审单位反馈 的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初审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招研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予以改报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4月5日9:00至2012年4月11日17:00。

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网上初审未通过的,可于4月12日9:00—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传相片、修改完善报名信息,但不得新报或改报其他职位。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4月5日9:00至4月1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5日9:00至4月13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博士研究生不缴纳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对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B类),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研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予以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1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17:00。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A类),有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即可开考。市招研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告。

4.网上打印准考证。2012年4月26日9:00至5月3日16:00,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笔试科目为《领导干部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5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研办统一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或成绩未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博士研究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招研办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硕士研究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含3:1) 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该职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低于招考计划数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 职位取消。

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确定后,由市招研办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七、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面试考官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低于招考计划数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无考生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该职位取消。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硕士研究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硕士研究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以内(含1:2)确定考察对象;博士研究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程序。

对面试合格却因招考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博士研究生,市招研办将根据个人意愿和专业特点,向有关单位推荐,同意接收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招研办统一组织下,由市级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或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同一职位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中,注重对考察对象“德”的考察,注重考察平时学习和工作表现,突出实绩。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要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7.录取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曾因各种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员。

9.截止到2011年 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的或经市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聘)用的人员。

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达到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由市招研办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从该职位达到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 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和录取审批

(一)公示

按干部管理权限,硕士研究生由市级单位党委(党组)及区(市、县)党委,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1:1比例比选确定拟录取人员;博士研究生体检合格即为拟录取人员。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市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拟录取人员由市招研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录取审批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不按时报到的将作自行放弃处理;拒不报到的,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前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处理。

十一、相关待遇

录取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博士研究生可根据《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和待遇。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所任职务,按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录(聘)用人员硕士研究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服务年限从录(聘)用之日起计算。

十二、工作纪律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录取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其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咨询电话:0851—7987136(市招研办)

监督电话:0851—12380

(二)本《招考简章》的发布,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gzpta.gov.cn)、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贵阳党建网(http://www.gysdj.gov.c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市招研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研办研究确定。


附件:

1.《贵阳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2.《贵阳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研究生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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