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办理程序:
■办理条件:
1、单位因工作原因需开具单位参保证明的;
2、个人因迁户等原因需开具个人参保证明的;
3、公、检、法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因公务需要的;
4、律师因公务需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所需资料:单位需开具参保证明的:
1、参保单位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注明经办人姓名,出具证明的原因、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劳动保障年审证》正本。
个人需开具参保证明的:本人身份证正本、中山市社会保障卡。
公、检、法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务需要的:1、相关部门开具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2、本人的有效执法证件。
律师公务需要的:1、代表律师的有效执业证;2、所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专用证明》;3、授权证明(属单位授权的,需提供单位授权证明;属当事人授权的,需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 (来源:中山日报 2011-07-22 A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