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农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文秘人员1名,该人员定编在中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内,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户籍在政策允许下办理迁入,住房需自购解决。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招考对象需为往届毕业生,文秘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职业资格三级以上,会讲流利粤语、普通话测试水平贰级乙等以上,有农业系统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2011年12月31日);
(四)非广东省户籍报考者限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前10个工作日在中山市农业信息网站上发布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4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方式为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地点: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中山市中山三路政府第二办公区1320室);联系电话:0760-88221019,联系人:李小姐、张先生。
(2)投诉电话:中山市农业局0760-88221339、88221366;
(三)报名要求
(1)需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测试水平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中山市农业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正本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由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在考试前3天电话及网上公告通知报考者。
(3)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4)笔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别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农业信息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中山市农业局与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聘用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中山市农业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1)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农业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2)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协助中山市农业局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报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