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1999〕34号)精神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市于2000年已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公布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建立合理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部署,今年我局负责牵头组织了中山市部分职位(工种)2011年工资水平专项调查,并委托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对我市部分职位(工种)2011年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进行了广泛的社会调查,经过信息采集、数据整理、汇总分析,形成了《2011年中山市部分职位(工种)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公布。
1、2011年中山市部分职位(工种)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说明
2、2011年中山市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
3、2011年中山市高技能(工种)工资指导价位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