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户口托管办理程序(已在中山火炬开发区就业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者)
1、毕业生领取了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后,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把落户材料交到中山市万土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
落户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报到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A4规格);
(3)身份证正本、二代证相片三张、二代证相片检测回执。
2、人事代理部将落户材料送到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办理《常住人口登记表》,统一保管;
3、户口托管人员因购买房屋、婚姻登记、办理护照时,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山市万土人才市场借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