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员工离职可全额支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时间:2011-03-18
来源:中山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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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职工,公积金,户籍
“下限提高,意味着公积金每月要多交钱,我们又不准备在中山买房,很不划算。”自今年3月公积金月缴工资基数下限提高后,不少外地户籍企业员工反映,公积金月缴压力增大。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回应,对外地户籍员工来说,月缴工资基数下限提高并不吃亏,因为他们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全额支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据了解,从3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从920元涨至1100元,缴存人每年可多增加108元至432元公积金。这意味着单位和个人每月缴存公积金的金额相应提高。对此,不少外地户籍企业员工表示每月缴存压力增大,有抵触情绪。
中山市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回应,外地户籍企业员工的流动性相对较大,他们在中山购房定居的欲望不强,对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提高有抵触情绪可以理解。但从长远来看,外地户籍员工享有离职后全额支取账户余额的政策,因此每月按时缴交公积金并不吃亏,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最终会回到本人手里。
该负责人介绍,外地户籍员工离职后,需要由原单位负责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离职员工再持离职证明、公积金存折和身份证等资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假如该职工找到新单位入职,也可以换一个公积金账户或变更原来账号,重新缴交公积金。